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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毛体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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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国毛体书法家协会简称“中国毛协”,英文名称是 China MaoCalligraphers Association(缩写为C.M.C.A.)。中国毛体书法家协会于2009年4月17日登记注册,成立大会于6月20日在北京胜利召开。
为了进一步完善协会组织机构,加强基础建设,努力增强本会的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为服务于会员创造条件。2010年8月7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会议议程主要是审议通过了副会长兼秘书长孔维阳所作的工作报告。根据《中国毛体书法家协会章程》第十九条、二十条之规定,由本次理事会重新选举产生中国毛体书法家协会会长一名,增补副会长若干名,并审议通过《中国毛体书法家协会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选举办法(草案)》、《总监票人、监票人、记票人(草案)》。会议一致通过毛泽东侄女毛小青为名誉会长,空军原副司令员景学勤将军为会长,副会长兼秘书长孔维阳同志驻会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协会办公地址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70号南曦大厦D座1607室,近邻北京市南中轴线,交通便利,环境优雅,适合书法交流活动的开展。
(二)
中国毛体书法家协会是全国热爱毛泽东书法艺术的书法家、书法理论家、画家、社会活动家、红色收藏家等各界人士组成的团体,是弘扬毛泽东书法艺术、缅怀人民领袖的平台,是联系广大热爱毛泽东书法艺术的书法家、书法工作者的桥梁与纽带,是继承传统文化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的一支重要力量。
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本会章程和专业特点开展艺术、学术和社会活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广泛团结、组织全国热爱毛泽东书法艺术的书法家和书法工作者,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繁荣和发展我国书法艺术事业,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
(三)
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书法创作上有较高水平;在毛泽东书法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从事毛泽东书法教育、编辑出版、组织宣传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修建毛主席纪念场(馆)的个人或集体;红色收藏家等。可提出入会申请报本会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是中国毛体书法家协会全国代表大会。其职责是: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工作报告;审议本会的财务收支报告;制定和修改《中国毛体书法家协会章程》;选举产生领导机构;决定其它重大事项。协会经费来源为自筹、会员会费、社会赞助及经营其他合法收入。
(四)
协会以最广泛地团结热爱毛泽东书法艺术的书法家和书法工作者繁荣书法事业为己任。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书法培训和业务指导的职责。努力提高热爱毛泽东书法艺术的书法家和毛体书法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继承和发扬我国书法艺术的优秀传统,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提倡风格的多样化。认真组织“中国毛体书法艺朮成就活动”、全国毛体书法展览、国际毛体书法展览、中国毛体书法节等各种形式类别的书法展览或比赛,以及其他评选活动。大力繁荣毛体书法创作,深入开展毛体书法理论研究,组织学术交流,加强编辑出版、网络建设,推动毛体书法教育,培养毛体书法人才,壮大毛体书法队伍。重视、支持基层毛体书法组织和群众性毛体书法活动,并以多种方式加强与各界的联系,促进毛体书法艺术的普及与提高。
协会根据国家政策,积极开展毛体书法艺术的经营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努力增强本会的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为服务于会员创造条件。依据有关法律和本会章程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并建立相应权益保障组织机构。积极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毛泽东书法艺术团体和热爱毛泽东书法艺术的书法家联系与交流。开展对外书法交流,加强与国外书法组织、书法家的联系,为繁荣书法事业、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为世界和平及进步事业贡献力量。
“以书会友,以友助会”欢迎更多爱好书法艺术,特别是毛体书法艺术的各界朋友加入中国毛体书法家协会,为弘扬民族文化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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